总务处、资产公司、财务处、国资处: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核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部门应在做好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后及时报审计处进行审核。
审计处针对此次开展的工程预算及最高限价审计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工程预算/最高限价送审资料清单,具体内容见附件。同时,送审清单也可以在审计处网站上下载。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送审清单,整理好被审项目资料,报校审计处(行政楼513室),以便实施工程预算及最高限价审计。
审计处
2021年6月21日